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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问答

2019-10-26  点击量:34076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问答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为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促进高职扩招。根据国家部署,为积极推进高职扩招工作的开展,我省近日制定了《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为了让考生对本次扩招工作理解得更为全面、准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就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中涉及报考及录取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解答,为考生报考提供参考。

问题一:本次扩招工作的大体流程是怎样安排的?

答:主要流程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等环节。进程为:招生高校上报招生章程→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各县(市、区)招考办生成考生号赓即下载报名数据,并将报名考生名单按类别交由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审核后的考生名单返回县(市、区)招考办→考生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考生登录所报学校网站,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录取。

问题二:参加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要求,报名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简称“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但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问题三:报名时间和办法是怎样的?

答: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1.网上报名阶段: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2.现场确认阶段:11月9日至11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作为报名确认点,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及志愿填报后,应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现场确认阶段:考生须在11月9日至12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办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名确认。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退回报名考试费。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已参加我省今年5月24日至26日进行的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应登录网站更新信息,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缴费,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问题四:四类群体人员的身份如何界定?

(一)退役军人报考身份界定:符合我省高职扩招的退役军人有二类:一类是户籍在我省的退役军人;另一类是户籍在外省,但在我省工作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

其身份认定方式有三种:一是户籍在四川省,进行了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本县(市、区)招考部门提供的报名人员花名册,直接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系统中进行数据比对确认身份,不需要本人再到现场进行身份认定;二是户籍在四川省,但未进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退役证等能够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定;三是凡户籍在省外的,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退役证以及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到务工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审核认定,且还需要提供在我省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

(二)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报考身份界定: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经过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重点是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网上报名后,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县(市、区)招考办提供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对户籍在本县(市、区)而身份有异议的新型职业农民,按通知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材料到户籍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对所有户籍在外省,但在我省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劳动合同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证明)等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务工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其中,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需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遗失的,由原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三)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报考身份界定:

1.下岗失业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四川省现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以及就业统计指标中无“下岗失业人员”,只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76号)明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失业登记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口、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含从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的就转失人员。

2.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时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题五:考生如何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考生报名时应填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招生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在网报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依据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相关要求,填报1所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在10月28日至11月4日17:00前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其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网报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实时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学校及专业志愿。网报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问题六:考生如何参加入学考试?

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考生应到志愿填报的学校参加考试。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由高校自定,成绩总分为350分。

考生须于11月19日至11月22日12:00前登录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问题七:具备哪些条件后可以申请免试录取?

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需要提醒的是,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问题八: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考试结束后,考生于12月5日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或拟录取情况。

问题九:被正式录取后,什么时候入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招生高校负责。高校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问题十:未能按时报到,是否会取消录取资格?

答: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问题十一:在本次扩招工作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问题十二:对本次扩招的人员,高校的学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减免政策?

答:这次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政策执行。但同时,鼓励高校适当减免学生学费。

目前,公办高校学费标准一般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每生每年最高文科类3700元,理工科类4100元,艺术设计类6000元,中央部委属院校、原中央部委划转地方管理的院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20%。

民办高校学费标准由省发改委分校批准,核准学费标准均在8000元及以上。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看,为了减轻考生负担,民办学校都不同程度减免了学费,实际收费标准一般都在6000-8000元这个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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